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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根據法律規定,配偶可得的應繼份是所有遺產的二分之一,
要注意,是"所有"遺產,而非只有那棟房子。

所以如果兒子其他遺產還不少,總價值等於甚至大於房產,
而父母只想要那棟房子的話,女方是可以大方給沒關係,
因為若真打官司,損失的恐怕會超過一棟房子,而且還撕破臉。

但若房子很有價值,但其他遺產沒多少的話,又是另一回事了~

不曉得兩老除了房子外,為兒子開戶存款的那筆錢一開始想不想給女方?
 
舊 2011-12-07, 06:04 PM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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