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立法通過三讀 , 將開放大型重機可以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 ,
引起滿大的反彈 . 認為機車騎士容易違規 , 到時後將使得高速公路
出現更多的危險 .
但是個人以為 , 會違規的 , 不僅僅是機車騎士 , 也不會是某個特定
族群 , 當然更不是某種交通工具 .
交通工具最終還是 "工具" , 而使用者才是這項工具成為好的工具 ,
或者殺人武器的最終決定者 .
當一個人不遵守交通規則 , 那他不管是開車 , 騎車 , 甚至是騎腳踏車
或者走路 , 都不會守交通規則 . 而差別是 , 當他是肉包鐵時 , 出事
是自己承擔的部分比較多 , 而當他是鐵包肉時 , 就更容易不把別人的
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眼中 .
我想多數人應該都是多種交通工具的使用者 , 不會是只開車 , 或者是
只是騎機車 , 每個人的身分都有可能會交換 . 看到板上這種不同交通
工具使用者的嚴重對立 , 並不認為是一件好事 .
長期以來 , 機車騎士的路權的確是被打壓被漠視 , 騎機車的總是被趕到
到路的最邊邊 . 而最邊邊的路況是最繁忙多元的 , 要停車的 , 已停車的
, 停車開門的 , 要轉彎的 , 要切出來的 , 速度慢的 , 速度快的 , 挖馬
路的 , 回填不實的 , 高高低低的人孔蓋 , .....好多種狀況會交織在一起 .
所以最外側的路況反而最危險 .
把機車族趕到最危險的地方 , 然後說機車騎士常常發生車禍很危險 , 其實
並不公平 .
當然 , 很多機車騎士自己的駕駛道德很差 , 亂鑽亂騎 , 轉彎不打燈 ,
超速逆向什麼的 , 也絕對不是少數 . 所以機車族會給人不良的印象 , 我想
機車騎士自己也該檢討 .
但是回到我前面說的 , 這不是機車族的問題 , 這最終還是人的問題 .
應該檢討的是 , 我國的道路狀況 , 交通設施 , 或者是駕照的取得方式等等.
我是希望 , 不管你是開車騎車的 , 走路騎孔明車的 , 都能彼此尊重對方 ,
加強交通法規的遵守 , 相互禮讓 , 而不是分你我不同的族群 , 這樣的話 ,
台灣的交通環境才會比目前更加進步 .
以下附上一段我今天下午錄到的違規影片 ..
影片開始時 , 我因為前方有出現路人 , 所以我降低行車速度注意行人的動態
, 當行人停下腳步確定不通行時 , 我才恢復油門提高速度 , 但是後方的車輛
已經按耐不住 , 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 , 超車後還不切回車道 , 影響到對向
來車 . 這時對向來車如果不是汽車的而是機車的話 , 我想他也不會切回來吧.
再往前行 , 遇到紅燈 , 該駕駛又再度逆向超車 , 且闖紅燈右轉 , 轉彎也不
打方向燈 . 一路違規 , 完全漠視交通規則 .
像這樣 , 難道我們要給汽車路權 ? (應該不會有人這樣說吧)
附上這段影片 , 不是要打汽車族 , 只是要說明 , 路上違規的 , 不是某個
交通工具的專利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zlI...player_embed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