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就本案例的類似案例來說,不是不夠好而已,根本就爛透了。
單純無特定目的性的贈送跟有特定目的(或說用途)的贈送,是兩回事不能類比。
如果父母贈送的有這種目的,我寧願不接受。
我送給自己小孩的我不會去干涉,反正個人造業個人擔,小孩拿去做不好的用途,那是他自己要去承擔後果的,父母只需在旁提醒,小孩自己跌倒要讓他自己站起來,他才會自己學會成長。這是生命過程必須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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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的確很爛 或許我想不到怎麼讓父母傷透心的方法
父母給你東西本來就有目的了 不然為何送房子 房子這種東西是沒目的隨便送的嗎...(很有錢家例外)
但是為了結婚你能不接受嗎...傳統觀念影響
孩子的問題其實想說的是違背父母意願是否算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