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9423196
等你孩子長大以後 給他零用錢 叫他去游泳池游泳 結果路上被騙去打網咖 結交損友
這例子不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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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案例的類似案例來說,不是不夠好而已,根本就爛透了。
單純無特定目的性的贈送跟有特定目的(或說用途)的贈送,是兩回事不能類比。
引用:
作者d9423196
但都是令父母付出的目的改變了 令父母傷心
一般人給一般人 跟 父母給小孩 這意義是不同的
出生率會這麼低 上一代的觀念自然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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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贈送的有這種目的,我寧願不接受。
我送給自己小孩的我不會去干涉,反正個人造業個人擔,小孩拿去做不好的用途,那是他自己要去承擔後果的,父母只需在旁提醒,小孩自己跌倒要讓他自己站起來,他才會自己學會成長。這是生命過程必須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