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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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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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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9423196
結婚之後的自然應該給 那是那個家庭共同的產值
那結婚之前的呢?

結婚後的, 本來就是媳婦共有的, 何來給不給呢?

我的房子是在結婚前買的, 可是我可不認為我老婆在我死後, 這房子是沒有她的份的.

想不通? 那就資產都不要給子女吧. 留在自己身邊等人死了再讓後代去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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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 碎碎念...
舊 2011-12-04, 05:55 P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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