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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mxla
樓主先去申請一張殺人職照好了,以備不時之需
神經病的人就是要靠精神病人來醫治


也不用這樣, 就照樣盧回去就好, 占用公地, 拍照請記者.

開小攤侵占馬路, 拍照請記者, 什麼雞皮小事, 上報就對了.

除非是本身就愛出名的類型, 不然就要一皮天下無難事.

行兇者另當別論, 這種的我歸類為無法治狀態, 要用極端手段.

You fucking cross that line; I am gonna fuck you up~

這句話很經典: 你越過法治底線, 那我也是.
舊 2011-12-04, 12:43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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