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從民法對遺產繼承的規定來看, 樓主好友的配偶可繼承1/2(應繼分), 他的父母則繼承另外1/2.
樓主提到房子是樓主朋友的父母所贈與, 但民法規定了贈與之撤銷權, 因受贈人之死亡而消滅,
因此要用撤銷贈與的方式討回房子恐怕行不通.
不過民法對繼承也有規定若被繼承人(樓主好友)生前有扶養雙親, 繼承人也必須繼承此一義務.
舊 2011-12-04, 04:40 AM #1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操級廢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