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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EATH K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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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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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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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ED
南部國立碩士起薪兩萬八不到, 北部台大碩士大概三萬八

南部房子大概要不吃不吃八年可以買三百萬的房子,

北部大概要20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房子

由此推論,要有住的地方不太容易,

理論上是你好友的爸媽給的錢, 有骨氣一點的人都會還,

所以我猜測極大的可能她嫁你好友就是你好友有許諾給她房子住,

結過婚的女生要再嫁是比較不容易,對她來說想必也付出了不少代價不是嗎?

你好友如果死之前希望你好好照顧他的老婆讓她有個地方住, 那你現在會幫誰?

你現在是在完成你好友的最後的心願把房子還給他爸媽, 還是在做跟他想法背道而馳的事?

好好想清楚



我會來這討論
就是因為妳說的「理論上」或者我說的「道義上」,有骨氣一點的人都會還
但法律不支持這點
所以如果當事人是各位
該如何走出這圈圈?

妳提到「付出代價」
請也多考慮兩老栽培兒子所付出的代價
我認為兩老付出的
決不止那房子

妳問「你好友如果死之前希望你好好照顧他的老婆讓她有個地方住, 那你現在會幫誰?」
我會幫兩老討回房子
然後勸她老婆「繼然妳老是展現出生活不好過,楚楚可憐一付沒人照顧就活不下去的弱女子的樣子,那不要一個人住那麼大房子,搬回娘家吧!」

妳放心好了
她絕對有地方住的

對了
再回到「付出代價」
什麼代價?
青春?兩老也有付出,還雙倍甚至更多倍
愛情?兩老對兒子的親情更偉大
還有啥?
金錢?兩老勝

我要強調本案只是個案
不適用別的家庭
別的家庭絕對有如妳說的情形──媳婦真的很委屈

我剛得到的消息
因為要辦遺產稅了
好友的資產都被攤出來
所以他老婆也剛得知兩老一直幫兒子在老家開戶存錢
於是他老婆說
「嗚嗚,我真的很愛他,所以他的『所有東西』我都要留著........」
所以
這法律又幫她賺一筆..
舊 2011-12-03, 11:52 P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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