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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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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引用:
作者SUNDEATH KID
我也覺得配偶是該照顧
但本案來說
兩老沒被保障
由其是兩老的感受完全沒被照顧到


上法院(父93歳,毌70歳,還要忍喪子之痛)
說不定邃會判付給媳婦一筆錢
才能完整拿回房子
引用:
作者twu2
是一定. 不是說不定.
不想出錢把房子拿回來, 除非是媳婦自願, 否則不可能.

可以有房子 (還是沒貸款的) 給子女的父母, 說是會因為這樣會完全無法生活, 在我看來可能性真的很小.
說坦白的...我與上面這位網兄看法差不多。

從一次付清這點看起來確實可能經濟能力不錯...
但難保不會是先把養老的錢挪出來用,到時候還不是各自出示財產再來說。

儘管如此,所有權的認定卻不一定會被法官認可,但不去爭取就篤定拿不回來。
就算判勝訴...也要支付遺孀等價金額。

換個立場來說,若今天是夫妻孝順父母買給老人家,結果先生過世...
媳婦恐怕連主張所有權的機會都沒有吧?如果不是買先生名下...將心比心。

法律只求公平公正,要鑽漏洞都是人的問題...
說到底當初不要買兒子名下不就得了?
舊 2011-12-03, 09:32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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