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NDEATH KID
上法院(父93歳,毌70歳,還要忍喪子之痛)
說不定邃會判付給媳婦一筆錢
才能完整拿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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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定. 不是說不定.
不想出錢把房子拿回來, 除非是媳婦自願, 否則不可能.
可以有房子 (還是沒貸款的) 給子女的父母, 說是會因為這樣會完全無法生活, 在我看來可能性真的很小.
應該只是和媳婦處不好, 不甘願而已. 不甘願又怎麼樣? 照法律走就是一定要分至少 1/3 出去.
真要預防.... 房子留著自己的名字不就好了. (不過又怕到時先走要給遺產稅... 反正有一好沒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