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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人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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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嗯...
引用:
作者
SUNDEATH KID
各位的回應我都有看 我覺得法條過度保護配偶 實際操作會變成本案兩老完全沒照顧到 例如前面網友說的「紀念價值」朋友妻只要哭哭啼啼裝一下
「我們住十幾年了,有感情了,這都是愛的回憶」
那試圖拿回房子的父母 間變惡公婆。
我是覺得喔..
又不是啥名門望族, 沒幾個人會理什麼惡公婆什麼東西的啦.. 也不用理會別人怎看啦.. 到最後沒錢誰理你..
這少說幾百萬可能上千萬的東西四四六六該算的就要算清楚. 別搞到兩老到最後生病什麼的還沒錢醫, 那就真的誇張到.
2011-12-03, 08:23 PM #
68
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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