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wu2
應該是在認定房子是夫妻共有的情形下吧. 所以先分一半是不用繼承的部份.
不管怎樣, 配偶可以拿到 1/3 或 1/2+(1/2)x(1/3) 吧. 完全不分給配偶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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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夫妻共有,遺孀應提出證明,否則以登記之所有權人為準。
同理,父母應提出證明,證明其子之產權應為雙親所有。
所有權確立後再來談繼承權問題...
依照法規字面解釋配偶應分得二分之一,父母共同分得二分之一...
若遺孀名下有房產,而父母沒有,則應主張遺產分割...
並且父母以等價金額換取遺孀所持之所有權。
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