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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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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引用:
作者SUNDEATH KID
其實遺產分得到.....

配偶是當然繼承權
一定至少分一半
另一半照順位
本案為父母

因為父母認為房子是父母出錢買的
「不是兒子婚後產生的」
「婚後產生的,是兒子與媳婦自己的打拼、自己的福氣,父母一毛都不想要」
所以希望跟媳婦協商
但那朋友妻說什麼也不讓
身為父母的非常不干....


嚴格講是能分...一半妻子拿去
剩下妻子,父,母...三人再分....
1200萬..父,母應該能拿到400萬

要這麼搞...房屋價值認定也是個問題...
大慨都得上法院...

最後..是父母給妻子800萬
還是妻子給父母400萬---法院應該會這樣判....

最後...房子還是拿不回來...是能拿一筆錢....
 
舊 2011-12-03, 04:30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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