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產權所有人登記誰?貸款繳清沒有?有無將貸款繳納證明留下?
再看有無留下有效力的遺囑,有無法定繼承人?
遺孀應該會以"婚後共同住所"為由申請裁定...
若提出貸款繳納尚未清償與收據為證應該就各半跑不掉...
但...雙方應該要好好坐下來談,我個人建議您先與遺孀溝通...
還清長輩頭期款與已繳納之金額以保留住所。
如遺孀不能體諒老人家,建議您就此打住不要再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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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起 Kevin Costner 主演的 Message In A Bottle...
雙方也是為了遺物爭破頭,法院已裁定其夫勝訴但女方家長卻依然想要紀念其女。
儘管我猜案例本身純粹是為了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