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舉辦賽事,個人更討厭發獎金式給運動職業選手。
賽事場館多少還有機會進去,
發獎金給運動職業選手一點用也沒有,很多所謂職業選手都是哪邊給的多就去哪邊(像某撞球選手),
更多的是有獎金後就無心練習,開始用名氣拍廣…告賺錢,
如某所謂奧運金牌跆拳選手,除了拍廣…告、被剝皮客騙百萬之外,後面再也沒有拿到更好得獎牌跟成績了。
這種發獎金真的有激勵效果嗎?
不如獎金拿來我家附近建個小公園也好,我至少還能去走走…
當然個人理想是最好請公家的民眾運動安全教練,教導民眾如何安全運動不會有運動傷害,真正落實全民運動。
而不是拿錢給職業選手就當作有在推廣運動,這是完全錯誤的明星行銷,實際上對鼓勵全民運動用處非常低。
而且職業的選手,生涯是自己規劃的,獎金應該自己賺,
有誰聽到從事其他行業一天到晚要靠政府發獎金才能過活?
那科技業過勞死工程師要不要來個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