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布拉夾的春天
先感謝大家熱心
事發地點由於是小路口
所以沒監視器
人沒逃,酒駕是確定的
對方說法是剛起步就發生了
事後,隔天中午我有到案發現場看
那種情況絕非剛起步就撞上那麼簡單
因為想釐清事情,需要更多的證據(目擊者或行車記錄器)
而不是對方的一面之詞
再謝
|
找前面幾個路口看看有無監視器(應可推斷是否剛起步),自強南路口那間萊爾富應該有裝,或金馬路三段726巷口旁西海岸活蝦那排房子有無裝設攝影機。
之前在附近工作一陣子~那個路口事故發生率真的很高~
PS:PTT彰化版 已有人幫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