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asao.tw
Major Member
 
masao.t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春日山城
文章: 288
引用:
作者盜鐵人
所謂「明道條款」針對男星閃兵議題公布施行新法,未來就讀「進修學校」,超過28歲就不得辦理緩徵,超齡的男藝人則可沿用舊法的33歲規定, 但這些閃兵藝人仍因...



據我所知,以前被1/2就一馬上去當兵,就算延畢,頂多讓你讀到大6或大7就一定要去服役,現在這33歲的爽條款是何時?何人?為了哪個特權階級改的呢?有哪位神人知道?
舊 2011-11-27, 08:17 PM #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sao.tw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