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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kei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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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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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那切結書沒有多大用處,不需要煩惱它。


存證信函請律師寫要花錢,但是比較有效果,畢竟不會寫而亂寫的話,並不會產生法律上的作用,也只是白花錢而已。

對方地址當然要知道,否則叫郵局送到哪?郵局只負責遞送,可不幫忙查址的。


存證信函給誰寫都是一樣沒有法律上效力的
舊 2011-11-27, 08:14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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