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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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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稅務負擔本來就是由車主負責
跟有沒有切結書無關

但車子借給人家無償使用
原則上是可以隨時請求返還的
(民法第470條及第472條第一款參照)
所以就算要把車要回來
也不用負擔任何責任

去要 如果不還就告
應該是OK的
舊 2011-11-27, 05:57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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