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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2
引用:
作者我是路過的
別說兩年後買不起,現在就買不起,有差嗎?

本來就買不起的人,都能在台北市買得起,那才可怕,代表有能力的都賣房換現金往外逃;除非在台北市蓋幾十萬戶極為廉價的人民公社,那又會引發其它問題。
 
 
 
     
      
舊 2011-11-23, 09:26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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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