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ewfire
修女他的付出是事實、需要救助是事實
為什麼要和宗教騙財混和討論? 感覺很污辱一個行為受尊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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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不要看樓主後半的整體環境評論. 對於ABC數點, 我是非常的讚成他的提問
世上做善事的何其多, 不只神職人員, 我們要怎麼判定一個人對社會的貢獻有沒有達到國家救助的層級
到達國家救助的層級之後. 為什麼外籍人士可以得到本國的補助?
叫自國國民熱心公益的人卻因為知名度不夠而沒有領到國家補助是情何以堪?
以宗教之名做善事吸收信徒跟捐獻, 為什麼在有需要的時候卻要政府幫忙, 全民買單
好事好名算宗教的, 麻煩事交給政府跟全民買單, 這是哪種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