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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單就修女而言,都已經發出警訊了,我想是該先救急
至少修女的付出是令人尊敬的

至於宗教斂財或是金錢使用有無不妥,尚須政府以法令或其他方式做有效管理

以上是很籠統的看法,但如果從嚴解釋現有法令,那和法匠在法律文字裡打轉也沒啥不同了
更何況修女是付出、值得尊敬的人!
 
舊 2011-11-23, 12:44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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