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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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這位修女也無罪阿, so??
修女在為台灣奉獻的時候也沒放棄雙重國籍吧?
這跟當立委或官員卻有雙重國籍一樣
只要你是在為台灣付出的時候
有雙重國籍是無所謂的
強迫那些想為台灣付出的人必須放棄原來國籍才是可笑的事情
但是享受福利的時候就是另一件事情了
就像任意開放外籍配偶享受台灣的健保福利
就會惹來很大的爭議
一碼歸一碼
隨著外勞在台人數越來越多
他們哪個不是為台灣在努力的奉獻
你要開放他們每個都享受健保
或者可以申請看護嗎??
我個人支持以專案方式特別照顧那位修女
甚至不只是請個看護給他
編列預算照顧她到終老都可以
但是通則的部分還是要謹慎考慮修法
我們負擔的勞健保已經夠重了
而且現在看病的掛號費跟自付額越來越高
等到我們自己老的時候
有沒有人可以照護我們都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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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來台是來賺錢
跟修女的本質不該完全相提供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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