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ungan68
要把彈藥攜出是不簡單的,以前去彈藥分庫督導就有發現,尤其是澎湖的,都蠻鬆散的,
一般即使是分庫長也不能隨便攜出彈藥,向上呈報給彈補官(or兵補),再到處長或指揮官。
都必須透過聯勤彈藥系統申請和核銷(以下簡略)。待過彈藥庫弟兄都知道,沒有這一連串的流程,即使是連上主官,敢讓他們隨便取彈出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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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彈藥射擊的申請流程,但一般連隊彈庫是兵在管的,
這就有很大的漏洞存在。
引用:
作者hungan68
可見這中間過程都很有問題,以前彈藥清點就有遇過比較誇張的,零頭箱就算了,
連完封箱都可以短少,這實在有夠扯
以上都是個人做夢夢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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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島連未丟過的手榴彈都可少,原封箱少是小意思,
我營上下基地打的彈藥就快10萬顆,但實際申請遠遠不到,
火砲的實射量比申請量還多上百顆,就知道帳是怎麼亂搞的,
搞到下基地都有多餘料件可用。
我在外島,司令官兩次彈藥大清點,無帳及短少皆可報,完全不處份,
但這樣帳還是亂的,各營還是有再出現短少要補,
上面也是要做帳處理掉,就知道帳有多難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