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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_ei
這應該用特例來處理嗎?
我蠻好奇 多少用特例來處理的事?
法治國家,不應該依法行政嗎?
法有問題,應該修改法律吧.
今天這個修女,明天又會有誰?
有見報的聲音就比較大?
真是奇怪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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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講的完全正確,
既然說是法治,那似乎依法行政很重要,
所以社會局也不必去探視,
一切依法合法。
但是為什麼上了報後,就軟了呢,
這樣子只不過是見報的幾天....
相關不相關的幾個部門出來踢幾回球後,
等到新聞下架了.. 又船過水無痕...
說到底還是"不想作主負責",
但要是相關的事情是發生在自己身邊,早就全自動的專案執行了,
修法?修個鳥啦..
像三聚氰胺之後塑化劑的例子?
出一案修一法,這就是台式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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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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