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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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cmwang
不用強調Welcome to Taiwan,這一點放諸四海皆準----法律本來就不是用來伸張正義的,法律只是維持社會運作的工具而已,美國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 霍梅茲說過:....
年輕人,此乃法律之庭,而非公理之庭
至於這句話要怎麼解讀就看個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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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系國寫的「決策者」有四句絕妙的翻譯,將一大段冗長雜亂叫人看的昏頭轉向的致詞濃縮精練成四句話。
A:我是奉命主持
B:我是不得不來
C:我是正人君子
D:我是青年才俊
霍梅茲的話嘛,我來簡明翻譯一下吧:
「這個地方我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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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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