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cmwang
不用強調Welcome to Taiwan,這一點放諸四海皆準----法律本來就不是用來伸張正義的,法律只是維持社會運作的工具而已,美國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 霍梅茲說過:....

年輕人,此乃法律之庭,而非公理之庭

至於這句話要怎麼解讀就看個人了 ....


張系國寫的「決策者」有四句絕妙的翻譯,將一大段冗長雜亂叫人看的昏頭轉向的致詞濃縮精練成四句話。

A:我是奉命主持

B:我是不得不來

C:我是正人君子

D:我是青年才俊

霍梅茲的話嘛,我來簡明翻譯一下吧:

「這個地方我說了算」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11-20, 05:46 PM #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