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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引用:
作者chenyuan
服役長官親口說的,但他說是「高額」... ...
手冊上也有寫,應該是真的…
自願役的會高一點。



16年前
義務役士兵因公殉職,若追晉士官.......撫卹就有300多萬..

若下面條文1998 之前 義務役士兵領195萬.. 加每年可領撫恤 1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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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上述,本部為照顧官兵,早日提高官兵撫卹給與,自八十八年度起編
   列預算,於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起,為服務於本部之國軍官士兵,每人每年
   投保兩百萬元團體意外險,以照顧國軍官兵在服役期間發事故時,提升其
   家屬撫卹獲得;以一義務役士兵因公死亡為例:依現行撫卹制度,依照年
   度待遇計算,其遺族除可於事故發生當時支領一九五萬六、八一三元之一
   次撫卹給與;另其遺族若為父母或配偶,得終身領取年撫金(每年十個志
   願役下士四級之本俸,以八十七年度待遇計,可領取一一萬五、五00元
   ,並得逐年隨現職人員待遇調增)。
   本案實施後,遺族可領取之一次撫卹給與將增加二百萬元(三九五萬餘元
   );另俟基金會正式運作,撫卹給與更將大幅提升。
     
      
舊 2011-11-18, 02:49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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