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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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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ben_chien
台灣外交部+劉某
只要止血一個星期之後就沒有新聞價值了
兩個星期之後沒人提起的話,民眾就忘記了...

律師?
若是義務律師那還好說
要是非義務的,當然拖越久越好...


撐過幾天後,在頒發個勳章給她壓壓驚。

引用:
作者krisca
(中央社記者廖漢原、吳協昌堪薩斯市2011年11月17日專電)中華民國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案進入最後階段,根據與檢方協議中自願遣返的條件,劉姍姍可望近期離開美國,律師沃肯表示,這是目前看來最佳解決方案。

劉姍姍在美國的家人,美中時間17日晚間抵達堪薩斯市準備出席預備聽證,也準備陪同劉姍姍離開堪薩斯市,她的私人物件已打包完畢;根據協議內容達成的最後判決宣布後,劉姍姍將直接被送往機場。

當劉姍姍上機,國土安全局人員離開機艙後,美國司法體系將不再干涉案件,劉案將面臨台灣方面對案情的調查。


真"操"的法客:查無犯罪事實,宣判無罪,由於該員代替國家蒙羞,依法可以申請國賠。
舊 2011-11-18, 11:10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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