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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姍姍案 設定為個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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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538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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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t Oracle
有關外館開銷,該負責的不是管國家預算的嗎?
那也要基層向上反應薪資在當地的水準是違法的
上層才會曉得下一年度需要增加預算
在大型組織(政府是最大型)中
想要免責就要有白紙黑字證明你已經盡力了
通常是用公文或是在會議中提案列入會議記錄
也有人私下用錄音筆就是了
而且就算劉處長年年以公文向上反應僱傭薪資太低
她還是能選擇 不僱用 來避免觸犯美國法律
至於國與國之間的關係
很多時候是不講道理的 (ex.大規模毀滅性武器)
小弟就不想再討論了
2011-11-17, 02:5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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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5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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