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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姍姍案 設定為個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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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2
引用:
作者
s953812
沒錯啊
本來就是她個人該負這個責任
也許外交部對所有駐外單位的薪資水準就是這樣
所以相同的台幣在美國是剝削在辛巴威是天價
駐外人員在考量當地的環境後所下的決策
不是她該負責那是誰要負責
浮動領土?
官邸是船舶還是航空器
您是想說延伸領土吧
您講的對。我沒睡飽,讓您見笑了。
有關外館開銷,該負責的不是管國家預算的嗎?
2011-11-17, 02:15 PM #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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