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超速吊照3月罰8千 依法退稅倒賺1千

這......應該算.......
時機歹歹, 有錢加減賺

超速吊照3月罰8千 依法退稅倒賺1千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1年11月17日 上午11:44
〔自由時報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你被吊照、罰款嗎?別忘了爭取自己的權益!

未用車 可辦理停牌退稅

花蓮縣王姓婦人因急著接小孩而開快車,車速比限速超出79公里,導致被罰款、吊扣牌照3個月,她原想繳錢了事,卻無意得知吊扣牌照視同將車牌繳還監理站,未用車期間可辦理停牌退稅;她試算,連牌照稅、燃料費及強制險,約可退回9564元,繳了罰款8000元,還進帳1564元,不辦白不辦。

參加道安講習才知道

本月8日,她至監理站上道路安全講習課程,講師提到,駕駛人若出國數月、半年沒有用車,可以繳還牌照給監理站辦停牌,她問「這樣牌照稅、燃料稅的差額能退嗎?」獲得肯定答覆後,她又追問「那吊扣車牌的話,能否比照辦理? 」講師說「可以!」

她趕忙拿著單據,去監理站退款櫃台「據理力爭」,櫃台人員才告知,汽車燃料使用費的退款,要等3個月期滿;牌照稅的課徵機關則是花蓮地方稅務局,民眾須自己去稅務局填寫單據、辦理退稅。她算一算,車子排氣量3200C.C.,約可退9564元(含強制險),而超速罰款8000元,雖然3個月沒車可用,但一來一去,還進帳1564元。
     
      
舊 2011-11-17, 01:40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xxxxxxtsa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