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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姍姍案 設定為個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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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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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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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如果如你所言,外交官還真好,*****擄掠通通沒問題啦!
633就算是拿外交簽證,今天這種情形如果還堅持豁免,會被其他國家看透的.
光私扣個人護照這件事來說,發護照是外交部業務之一,應該知道哪裡有問題.
維基百科:
按照1961年4月18日簽署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外交官在他國享受豁免權,其所在的國家不允許將外交官加以逮捕、扣留或審問,若該外交官有犯罪等行為,僅能將其驅逐出境。外交官在進出國界時不被海關搜查,也不必交關稅。外交官在其駐在地享受治外法權。
在外國*****擄掠
正常程序引渡回國不用受審嗎
是你想得太美好了
還是台灣真的不是一個國家
要霉國來替我們教訓633
2011-11-17, 11:53 AM #
75
F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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