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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引用:
作者2012
認罪協定最糟糕的結果是只有減刑,但我認為她是比較想用被驅逐/遣送方式來解決.

送回台灣前,立刻開一個633條款,急件通過
針對這種有辱國格的人,取消其終身俸
反正送不送回來不是重點,重點是不要把公帑浪費在這種人身上
 
舊 2011-11-17, 01:09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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