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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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淺草一郎
我可以小聲問:開放後對勞工有怎樣不利的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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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會官員表示,由於勞基法規定,「定期契約工」只要經雇主續聘一次,就會自動轉成「不定期契約工」,
由約聘雇人員升為正式員工,享受所有正職員工可有的福利,會大幅增加企業的勞動成本,因此在不少國際評比中,台灣的就業市場常常被視為「彈性不足」。
官員透露,勞委會正在研擬放寬定期契約年限的相關規範。事實上,勞委會早在二○○六年就曾提出修法,希望將最長一年的規定延長到三年,但由於勞團抗議聲浪太大,修正草案遲遲無法送出勞委會。
官員說,
國外的定期契約,最長可以簽到五年,五年內雇主可以不調整薪資,五年期滿後也不需要支付資遣費。
灌老闆眼睛只會看到紅色那段
以後E04,鐵支,上面就會充斥註明,
期約內保證不調薪,無年終,無三節,無特休,不享任何正職福利,
約滿自動離職無資遣費的職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