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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h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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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47
引用:
作者小建
農地的買賣,在分割上受到農發條例的限制,買賣分割後不得小於0.25公頃!
農地的買賣身份原本為農民,後來放寬了.
農舍的興建,不得大於農地的1/10面積...

R423說的情況,幾乎可以斷定是違法,可以舉報後要求拆除的.


請問這樣就可以斷定?

6000坪的1/10也有600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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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我一概不知
動至跳傘、靜至寫作,我一概不會
那我會做啥
什麼事都做,沒一件做好
你不能要求侏儸紀恐龍什麼都會吧
舊 2011-11-15, 05:17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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