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uff
是ㄡ,原來菲律賓這麼慘.沒有這個"到美國領台灣最低薪資的工作"就找不到其他工作了!一毛錢都沒得領......真慘
這摸說來在美國那些到菲國招傭的薪水一定比台灣最低薪資還差,所以633那菲傭不但不知感謝還倒打一耙.....你說...會幹出這種事的還算是人嗎!
|
如果說聘用證明上的雇主是中華民國
蓋的是台灣這邊出來的印,給台灣最低薪資確實可行
但是如果是中華民國駐美國當地辦事處的印,那麼就要照美國的法令走
目前整個方向看來是已經放棄所謂的外交豁免權,開始以搓湯圓方向走
不過基本上看來只能最挑輕的認,錢能解決的就不是問題
外傭會臨時改口供?外交部的人沒跟美國的政府律師打過交道?
要改口供,威逼利誘一定全來,沒那麼簡單
整件事情外交部整個難作人,幫劉姍姍脫罪,如果要主張外交豁免權
證明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就踩到大陸的紅線,而美國也不會去淌這趟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