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我駐美官員遭FBI逮捕! 外交部抗議
瀏覽單個文章
Get Oracl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2
引用:
作者
2012
我想請教一下外交部
請問這種公務員幫助「他人」偽造契約來取得他國簽證,在本國犯不犯法?
雖然詐騙對象是美國政府不是個人, 能這樣幹嗎?
廉政署該是你出來威風的時候了!!
好啦,我只是說個笑話,我知道廉政署不敢理這個的.
把「他人」改成「本國政府」,就完全沒事...
省下來的,是大家的稅金,怎會有事?
2011-11-14, 10:03 PM #
267
Get Oracle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Get Oracle
查詢Get Oracle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Get Oracle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