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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bloch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72
其實什麼打罵、虐待,到最後都可能舉證困難;最確實的證據就是薪資短付、工時要求時間長。
不知案情發展到最後,會不會像下面這樣:
1. 劉員原來係遵照外交部之外館僱用僕役內規行事!
2. 所以才會透過「駐菲代表處」招募外傭,依據「台灣最低外勞薪資」給薪。
3. 更慘的是,最後有可能被外交部出賣,宣稱這是劉員「個人行為」,然後讓她在美國監獄裡坐到爛!
辦事處的處長也有可能被這樣搞嗎?越想越可怕…
 
舊 2011-11-14, 09:30 PM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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