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20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引用:
作者虎斑貓
看起來我前面引用的那段說法比較合理,就是這名外勞的薪資是按國內常見的外勞待遇(17880+膳宿)計算的,外交部預算應該也是以此為基準編列,1240美金是為了符合美國法令才被迫簽訂的,但中間的差額就以其他名目方式扣下不給。


所以是假簽約?真壓榨?不要再丟臉了
簽假合約來符合美國法律,這是詐欺美國政府吧,這樣只會越描越黑喔
舊 2011-11-14, 09:12 PM #2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201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