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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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博
老闆要是強迫你要感謝他付你薪水,看你會不會主動去感謝他
你做四份工作,老闆只給你一份薪,那是你跟你老闆間的糾紛,干服務對象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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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重點來了...
當事人不感謝無妨,因為救難隊又沒強迫家屬或當事人要感謝。
救難隊長時間超勤工作是他們跟政府的事...一般民眾只在乎有沒有把職責做好。
案例中雖有不妥,但並非是明顯的失職...
不感謝救難隊大家通常不會有意見,但還要責難?這就有點說不過去。
反過來說...就好像令尊令堂生您出來
您可以懷抱著"感恩",也可以說他們為了一時"歡娛"應當負責...
完全看您要怎麼想,看事情不要老是一個角度而已。
最後,硬要說起來...救難隊可沒有保證一定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