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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nd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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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0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重點是,不管哪一個環節出問題,一旦出問題您只需要找大買家。
施行細則裡有規定,
「當事人行使本法之權利,應向委託機關為之。」
否則,一旦出問題的廠商,底下有十幾個委託收集、處理、利用的公司行號
廠商只要說一聲「我們這邊沒問題,你自己去我們委託的十幾個地方去查吧」
這個法就等於白立了~誰知道他底下有幾個委託的公司行號,那幾個委託的公司行號又要怎麼個查法
所以,個資法就是這樣,你確定個資從此流出,「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這是事實,你就去做吧。進一步的追查,不是你的工作,而是檢察官的工作。更重要的,蒐集二十個人以上的團體訴訟,讓這個案子絕對可以進行,就算十九個人都反悔了都可以照樣進行。
還有,最好這二十個人裡面有一個以上的資安專家更好。很輕鬆就可以駁斥那些制式回應


我不是資安專家,但是也不是完全不懂的小白,我在客服留言了兩次,
收到第一次的回覆之後,第二次針對回覆內容重新在客服留言,
其中提到,大買家所說的『無訂購人資訊』早就破功,
詐騙集團清清楚楚知道訂購人資訊。
而當時也看到其他網友也有接到詐騙電話,來電的號碼都是04開頭,其中包含大買家的客服電話,
據我前幾次跟大買家的電話聯絡經驗,大買家的來電號碼都是節費電話,反倒沒有04開頭的,
請大買家詳查問題,這不是個案,而是個人資料真的外洩,我也強調我的密碼是英數混合。

結果大買家還是用制式回答來回覆我。
根本不管我反應的內容,這種公司...唉
舊 2011-11-14, 12:28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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