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會游泳的豬
你說啥啊?我又沒說劉老免上法院,我是說老美傳喚台灣駐美人員當證人,我們部長本來就
該如此說不是嗎?難不成還說配合調查,歡迎隨時傳喚?不要跟我說,台灣外交人員連這點
豁免權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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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就是沒有
外交絕對豁免權
我國外館人員在他國犯法
他國政府並無司法審理權
最多只能將我國外館人員強制遣送出去
功能性豁免權
此豁免只有在處理公務時才有效
且外館人員在他國犯法 他國政府是有司法審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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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台灣駐美代表處有哪一點可以拒絕人家調查?!
難不成你要凹不配合當地司法機關調查是駐美代表處公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