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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早該廢除,人家要不要給讓失主自己決定
法律制定就算不是一定要給足30%,但是等於一定要給
對撿到的人來說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
對失主而言失去了又得到、得到了又失去
結果就是撿的人不再為了榮譽、失去的人不再感謝、只是想著為什麼我要給他錢
舊 2011-11-13, 12:52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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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