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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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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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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rbocation2013
我很常注意,這問題在各大論壇早已討論不只一次,我也參與過..
不過你似乎犯了邏輯上的問題~~
我說的是台北人可以在沒有罰則的情況下,竟然做出"靠右站"這件事實,所以沒有理由
改斜停無法做到?規範停車時間這全世界都有,統一高低落差在鼓勵+罰則的情況下,
應該也是可行的。
而不是來討論靠右站是否正確~你可能需要通盤了解前文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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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告訴你在先進國家"道歉時露出胸部是常識",久了你也會照做!事實上先進國家沒人這樣做!同樣的問題,其實也出現在的垃圾不落地這個假先進國家的政策!
以前的政策,既然錯了,難道不能改,就是要顢頇的延續下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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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rbocation2013
這點我是抱著完全不同看法,騎樓可以是住戶的也可以是國有的。端看政府如何玩~
台灣若是被對岸所統一,我很有興趣看你拿這論點跟中國共產黨談..
我的想法很簡單,如果你是這段時間回來就大家排,只保證晚上7點後你不必找停車位~
事實上就算機車全面遷出騎樓,不要說7點以後,24小時你找不找的到地方停都難說。
況且本來就有住戶停騎樓了,你今天端出機車全面退出騎樓,你認為住戶就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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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是國有的?  我家騎樓的地磚破了,怎不見政府來補修?隔壁一樓在騎樓做了鐵卷門來停它家的轎車,怎麼不見政府來拆除?
還中國共產黨咧!還當真以為人家比台灣落後啊!
機車退出騎樓,就是一整排停到騎樓外的馬路邊上。只要開四輪的不要亂動人家的機車,很多地方的社區都是這樣做的
http://g.co/maps/f9xpu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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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rbocation2013
但是這些所做的變動更是大,我也不覺得會適合更為擁擠的台灣,基本上連都市更新
都已經難以推動,我的想法只是建築在目前台灣的情況,將機車改為斜停,因此所占用
的寬度將減為原來的sin(theta),上面所提的情況不差,但離台灣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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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橫著停,還是斜著停,只要路邊有停著汽車,機車無法直接從馬路出去,機車就得在騎樓上移動,就會對行人造成阻礙。到時候是要行人退出騎樓,讓機車可以移動到馬路,還是要機車撞倒行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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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rbocation2013
事實的情況就是地太小,車太多~浪費掉騎樓這空間真的很可惜...應該是有折衷方案
可以讓行人,駕駛人都能妥協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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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可以做六線道的馬路,澳洲只做了四線道,其中二線道還是公車專用道,哪來的空間不夠?
馬路做的愈寬,只會讓人更想開車出門,更想把塞爆馬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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