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工程師大概是來反串的,應該是討厭動保團體的人
因為只要貼上一些情緒性的發言,卻故意不去貼動保團體的訴求,然後別人問他如果不殺的解決方案是甚麼,就假裝沒看到
大家看久了就會瞧不起動保團體,這應該是他的目的
其實這個抗議有訴求的
引用:
我們的訴求:
1.全面解決收容所瘟疫問題
全台26個公立收容所,幾乎都籠罩在瘟疫的陰影下。收容所儼然成了犬貓瘟疫的溫床。原本健康的貓狗,一旦被抓進去,很少不被感染,這是一種殘酷的謀殺。
但長期以來,農委會從來不重視這個問題,我們要求農委會提出方案,撥足經費,解決收容所瘟疫問題。
2.要求各收容所嚴格遵守「公立動物收容所管理作業規範」第陸條所規定之「作業方式」
有關收容所SOP都詳細規定在「公立動物收容所管理作業規範」及「人道捕犬作業規範」裡,但26所收容所符合標準作業流程者非常非常少。例如新北市13所收容所,大多不掃晶片,使得有植晶片的狗仍被安樂死。此外,多數收容所不公告捕捉犬貓地點、時間、犬隻特徵等,使飼主無法尋找被捕捉之貓狗。許多收容所不給受傷和生病犬隻適當的醫療,而登記不全、資料混亂更普遍存在。至於違反人道之殘酷捕犬更比比皆是。
我們要求,農委會徹查違反作業規範之收容所,並嚴懲之。
3.要求收容所透明化
A.開放民眾拍攝影
絕大多數收容所諱疾忌醫,深怕其管理不當被揭露,嚴禁民眾拍攝。如此不但違反動保法「收容所透明化」之精神,更讓收容所內黑箱作業,動物遭受虐待而無人監督。
B.招募志工照顧貓狗
動保法已規定收容所得招募志工,而各地收容所亦普遍人手短缺,但只有少數收容所開放志工入所照顧貓狗,很多有心的志工雖然願意也不得其門而入。由於沒有志工,收容所裡的貓狗得不到是當照顧。究其原因,正是收容所內存在太多可怕且不合理的狀況,害怕被外界知悉,故頑強拒絕開放志工入所服務。
我們要求農委會下令,各收容所開放民眾拍攝,並招募志工入所照顧動物。
4.安樂死過程接受動保團體或民間專業人士監督並明訂於合約中,安樂委外招標不得以最低標標得
除了極少數收容所外,安樂死過程都是極機密,沒人知道貓狗如何被安樂,但從一些流出的影片得知,殘酷、不符規定的安樂死還大有所在。安樂死是不得以的手段,但必須真正做到無痛苦,然而在沒監督機制下,安樂死真的安樂嗎?。另外,政府委外招標安樂死,都是以最低價標,終結生命竟然還要比價,出價最低者得標,難怪一向為人垢病。
我們要求農委會制訂辦法,建立安樂死監督機制,並不得以最低價格標委外。
5.嚴禁「12日無主貓犬不得認養」之違法陋規
「公立動物收容所管理作業規範」明白規定「無身分標示之犬隻,於收容當日或次日起至少公告十二日讓民眾認、領養。」但各收容所基於方便,在十二日之內皆拒絕民眾認養,但十二日之後很多貓狗即被撲殺。十二日之內不能認養,十二日後又要撲殺,等於置收容所貓狗於絕路。其陋規非但讓收容所貓狗死路一條,且已公然違法。
我們要求農委會徹查違反法令,不讓民眾認養之收容所,並懲罰之。
6.提高捕犬門檻
收容所貓狗爆滿,一個重要原因是捕犬門檻過低,只要在外遊蕩的貓狗,民眾一通電話,就會不分青紅皂白被抓。許多捕犬隊更以巡邏方式,看到狗就捕,其結果是親人的狗被抓,兇惡的狗反而抓不到。
我們要求農委會召開公聽會,重新擬定合理的捕犬門檻,並訂於「人道捕犬作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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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姑且不論這些訴求是否合理,但動保團體至少也講出了如果不殺,該怎麼辦?如果要安樂死,又該怎麼安樂死?
不知道樓主故意忽略這些訴求是要做甚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