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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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ckalawa
重點不在於是否無罪釋放...
而是依外交慣例.就算無正式邦交.
法理上我們的外交人員犯錯.也不應由外人來插手.
因為領事裁判權.別國是無權力抓人.這是全世界國家都應有的共識.
今天你抓人了.等於否認我國非一主權獨立的國家..
若是對岸的人我想應該就變成驅除出境或潛送回國了吧.
你們的人你們自己處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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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早就是美國領土了,
1996年台海危機美國就已經擺明了台灣是屬於美國領土,
只是美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美國聯邦政府要抓在他們國內犯罪的公民,
需要跟你美屬台灣地方政府報備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