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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bocation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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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74
引用:
作者semmy
騎樓本來就是住家、行人遮陽避雨用的,不是拿來停車、營業用的

法規的錯誤,造成騎樓寬度大於原始需求,讓人想做其他用途,才是最大的問題來源


我不覺得有啥本來不本來的問題,外國設計可供參考,但除了並非一定適合台灣
更重要的是它們自己那樣的設計也未必好。不然難道大家認為歐美大都市沒有
交通問題??

我覺得台灣發展成騎樓這設計非常棒,供給行人及機車使用非常便利,這正是台灣
活力所在。而要做的是改善管理,而不是要把機車轟出騎樓。其他國家根本沒有像
我們這樣便利的條件這也是我一些外國朋友感到台灣便利之處。(他們比較不習慣
空氣,噪音,飲食,擁擠缺乏隱私),結果很多人反倒想去除掉自己的優點??

我個人看法現在大家提到的問題在於騎樓不等高,使用優先權等問題
反倒是最該克服的瓶頸。騎樓不等高若對於營業店面來說,可以用租稅
優惠+罰則來改善(避免前面所說圖利私人),我不認為這辦不到,只是沒
人願意當這壞人,缺乏領導而已。

此外可採用漸進方式逐區改善高度落差問題,而非限期所有住戶改善,只要有擔當
的出來做,必定可行。

使用優先權除了行人與機車共用問題,也還有住戶與外地問題,這可以先從一些路段做起!
在騎樓畫分隔線(或許可採更美觀的方式,若做成一整排,其實有時候數大便是美),機車一
律採斜停一段騎樓,可容納機車量不會減少很多,而行人也可有足夠空間。

至於停車的優先權可按照時段開放!例如只提供8am到7pm可給任何人使用,其他時段
限住戶使用,並在這些示範騎樓安裝監視器,並訂出相應罰則。我不認為既然台北人民
可以養成捷運電扶梯靠右習慣(無強制罰則),卻無法在有鼓勵+罰則情況下養成新的習
慣。只是現在的環境多做多錯少做少錯,再加上做這改變現有陋習的規範鐵定遭受大量
非議,要堅持下去也對政治人物形成考驗。
 
舊 2011-11-12, 06:30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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