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了報紙,如果報紙上所陳訴的內容是真的,
這種行為真的是死好,用台灣對待外勞外傭與台勞台傭的方式,
這種行為本身就不鼓勵了,國內濫用就算了,還在國外亂搞,真是自找的。
台美外交風暴 FBI強逮我外交官 | 頭條要聞 | 蘋果日報
引用:
據FBI筆錄,一名菲律賓女子去年11月應徵家管工作,為申請美簽,她和劉姍姍簽下為期2年的聘僱合約,載明月薪1240美元(約3萬7300元台幣);每周工作40小時;超時工作可領加班費等。菲傭拿到美簽,今年3月5日抵達劉姍姍家。
筆錄指監控菲傭
隔天一早劉叫醒菲傭,遞給她一份工作須知,告知薪水只有400到450美元(1萬2000至1萬3500元台幣),每周至少工作6天,每天工作16至18小時,睡覺時間也有規定。劉還在家中裝監視器,監看菲傭一舉一動,並規定未獲允許不得外出。劉並拿走菲傭護照,威脅若不聽話就要讓她被遣返,言語辱罵更是家常便飯。劉對外傭說:「我認識管區,在這一帶也很有名,妳最好不要輕舉妄動,否則把妳送回菲律賓」。
7月下旬,一名菲律賓男子在雜貨店遇到由劉開車載來買菜的菲傭,她向男子求救,說被控制行動、剋扣薪水且被虐待,男子說:「她看起來飽受驚嚇。」之後男子利用周日上教堂機會了解同鄉遭遇,但過一陣子她突然不再出現,原來是劉要求她周日也要工作。今年8月10日,菲傭在同鄉幫忙下逃跑並報警,劉發現她逃跑後曾到處尋找。
薪水遠低於合約
兩名堪薩斯辦事處員工配合FBI偵訊證實,劉早有虐傭前例,上一名在她家工作的傭人也遭類似待遇,新的菲傭(本案主角)抵達後,一名代表處人員依劉指示支付225美元(約6790元台幣)給女傭;這名證人還指出,劉曾提及付出薪水遠低於合約。另一名代表處會計人員指出,依照原本合約,菲傭每半個月可獲620美元(約1萬8710元台幣)薪水,但劉只給225美元,另給70美元購買雜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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