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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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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RAMSA
岳父看了就感心今年就送了一間公寓給我女兒,有時候只是肯不肯做而已,其他的講難聽一點都是藉口,至於要不要分要不要結做決定的還是樓主,但是自己決定的事不要後悔就好

P.S我們到現在還沒渡蜜月


男生們注意到重點了嗎
娶個有房子當嫁妝的老婆很重要

非反諷, 我是真的很羨慕....
舊 2011-11-11, 11:14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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