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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M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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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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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岳父當初也不是不看好我,不是因為我賺的少,也不是我長的醜或矮,是我比我老婆小3歲
第一次見面就講很直白,意指她女兒年紀大沒有要隨便玩玩,意思希望我們分一分,但令北有尬子跟岳父說,我沒有要玩玩只要你女兒有了我就娶,講完沒多久我就失業了(2008年),老婆不離不棄很幸運的又找到工作,但是年收入少原本的60%,就這樣混2年有了我家女兒,就去談結婚,我們家沒什麼錢就能給小聘餅錢,當時我輪班加我老婆2人才6w多,在台北租房子還要女兒的費用也是撐過來,岳父看了就感心今年就送了一間公寓給我女兒,有時候只是肯不肯做而已,其他的講難聽一點都是藉口,至於要不要分要不要結做決定的還是樓主,但是自己決定的事不要後悔就好


P.S我們到現在還沒渡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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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11-11, 09:29 P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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